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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职责

工程研究中心理事会职责

理事会是四川省城市固废能源与建材转化利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领导和决策机构,对工程研究中心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首届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设副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聘请建设单位、共建单位及行业内的相关领导和专家构成,任期3年。其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工程研究中心理事会章程;

2)负责聘任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3)确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方向、目标和重要研究领域;

4)对工程研究中心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日常运行进行监督;

5)审定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建议名单;

6)审定工程研究中心重要规章制度;

7)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

 理事会设置秘书处,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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